[转发]关于2017年下半年开展在校生教师资格证报考和培训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7-06-22 浏览次数:

关于2017年下半年开展在校生教师资格证

报考和培训工作的通知

根据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通知》(闽教人〔2014〕86号)文件精神,为了更好服务我校学生教师资格证的报考和培训等相关工作,现将2017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考试培训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报名地点

泉州校区:创新创业学院四楼428就业管理一科办公室,负责老师:蒙冬英,联系电话:0595-22691552。

厦门校区:行政研发大楼二层东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室,负责老师:余惠武,联系电话:0592-6160358。

欢迎实名制申请加入教师资格证考试培训交流QQ群:618473161。

二、上课地点

1.上课地点:报名人数达到30人即在华侨大学校内上课(泉州及厦门校区满足报名人数均可分别开课)。

2.如要选择跨校区参训,交通问题需自行解决。

三、培训对象: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证考试的报考对象。

四、培训时间

本批次针对参加2017年11月4日考试的考生,培训时间安排两期,分别为7-8月第一期、9-10月第二期(具体课程安排报名后将以短信通知为准)。

五、报名流程

    1.登陆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(http://www.ntce.cn/)按照网站要求自行报名。

    2.有意向参加培训班的考生请填写《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培训报名表》(附件1),并统一交到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两校区报名点,同时上交银行缴费存款回执单。

六、收费标准:培训费为500元/人(非我校学生需缴交580元/人),包含培训费及上课教材、讲义,无需要另外缴交费用。报名费用采用银行转账形式进行收缴。

七、缴费账户:林文香 6222 0841 0000 2902 113 中国工商银行厦门七星路支行,报名点现场不收取现金,报名成功者将发放回执及缴费收据。

八、培训具体内容及学时:

学生就业指导中心

2017年6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