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转发学校】关于组织寻访2017年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7-12-27 浏览次数:

各班级:

请认真阅读学校关于《寻访2017年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的通知》,并在2018年1月2日上午12:00前将附件1、附件2表格及所获荣誉相关附件纸质版交至院团委办公室汤老师处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lxytw@hqu.edu.cn。在2018年1月12日下午17:30前将活动官网下载的《报名表》、微博微信转发和点赞截图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lxytw@hqu.edu.cn(仅须电子版)。

 

共青团华侨大学委员会文件

华大团〔201752

 

关于组织寻访2017年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的通知

各学院团委:

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在当代大学生中树立一批可亲、可敬、可信、可学的榜样,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共青团中央、全国学联将共同主办2017年寻访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活动。寻找爱国奉献、道德弘扬、科技创新、自主创业、志愿公益等五个类别的自强事迹或成就。根据团省委相关文件要求,校团委决定进行校内选拔,可推荐3名候选人参评省级评选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活动时间

201712月至20185

二、活动主题

青春自强·励志华章——不忘初心跟党走、青春共筑中国梦

三、奖励设置

1.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”10名,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10000元“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”;

2.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100名,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5000元“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”;

3.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提名奖获得者1500名,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2000元“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”。

四、报名条件

1普通高校(含民办、高职)全日制本、专科生和研究生;

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,学业成绩优良,品行端正,热心公益,乐观向上;

3在爱国奉献、道德弘扬、科技创新、自主创业、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,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、可敬、可信、可学的榜样作用;

4本人事迹在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,取得较大反响;

5往届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”、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和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”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。

五、活动安排

1.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学,可以关注“中华全国学联”微信公众号和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微信公众号,在公众号主页点击报名,进入报名系统,根据提示注册、填写相关信息,完成报名。同时,还可以登录到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活动官网(http://star.xiaomei.cc/),点击“我要报名”,注册或使用手机动态密码登录青云网报名系统后,根据提示注册、填写相关信息,提交完成后即为网络报名成功,同时填写报名表上交至各学院团委指定邮箱。

2报名成功的学生须在“中华全国学联”和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微信公众号,点击公众号菜单中“自强之星”,进入2017年寻访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活动简介,转发该微信至朋友圈,并集齐不少于30个赞。在发布时配文字说明:我是****学校(学校名称)**(参选人姓名),正在参加团中央与全国学联主办,中国青年报社承办,新东方协办的2017年度寻访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活动校级寻访阶段,我的宣言是****

3报名成功的学生须最晚在201815日前通过新浪微博,关注“中华全国学联”和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官方微博,在#自强之星#话题下发布个人报名宣言文字或短视频,并@大学生自强之星@中华全国学联@新东方,获得不少于30个转发支持。

4集齐微博、微信的转发和点赞后,报名学生须将活动报名表(活动官网进行下载)、微博微信转发和点赞截图统一发送至所在学院团委,各学院团委根据报名情况,对学生信息进行审核(重点审核基本资料和事迹情况的真实性、是否符合报名条件、是否获得不少于30个原创新浪微博好友转发支持和30个微信点赞),重点推荐1候选人参加校级评选。

5.各学院团委可推荐少于等于1人,并于2018115日下午17:30前将推荐候选人的《2017年度寻访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活动推荐汇总表》(见附件1)、《2017年度寻访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活动报名表》(见附件2)纸质版报送至校团委两校区办公室(泉州校区:金川活动中心二楼204室;厦门校区:行政研发大楼A612室),并将以上材料及相关宣传资料电子版打包成文件夹后(文件夹统一命名为“学院名称+自强之星+姓名+推荐材料”)发送至校团委电子邮箱tw@hqu.edu.cn。校团委将通过一定方式和程序寻访产生一批校级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进行表彰,并择优推荐3名候选人参加省级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评选。

六、工作要求

1.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。各学院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,制定寻访活动具体实施方案,确定活动总负责人,组织开展院级寻访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活动。

2.严格把关,择优推荐。各学院要重点审核报名学生的基本资料和事迹情况,确保材料真实、符合报名条件和推荐要求。择优推荐校级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人选。

3.加强宣传,营造氛围。各学院要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活动各阶段的宣传,利用团委官方微博、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,宣传参选人员的典型事迹,引导广大学生争做“六有”大学生。

联系人: 黄炳超   联系电话:0595-22693537

        孙     联系电话:0595-22693537

附件:

12017年度寻访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活动推荐汇总表

22017年度寻访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活动报名表

共青团华侨大学委员会

学生处

 20171220

抄送:团省委学校部,校领导,党委各部(室)、各学院党委,研究生院,校研究生会、校学生会。

共青团华侨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171220日印发